福建省2021年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1+N系统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政策申报 2021-05-14 11:03:00

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经信环资〔2018〕10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福建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1+N系统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制订本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企业为在福建省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申报企业近三年(至申报日止)未发生较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所申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遵守节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四)申报企业为实际投资建设项目的单位,集团公司可以实际建设独立端系统的最小的法人单位进行申报。 

  二、补助范围及补助标准 

  补助范围:重点用能单位2019年4月后在建或拟建二、三级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系统的投资项目(需提供建设合同及投资清单等佐证材料)。 

  补助标准:建设二级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系统建设的,补助10万元/家;建设三级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系统建设的,补助15万元/家。补助资金不参与其他财政资金排重。 

  三、申报程序 

  (一)系统填报。申报企业登录福建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 aspx),按照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上传的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的操作手册可在首页“网上办事”—“办事大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专栏中的“项目申报入口”登录界面下载(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咨询 0591-87836953)。 

  (二)书面申报。相关材料请登录省工信厅门户网站查阅下载。其中,可在首页“通知公告”查阅本指南电子版,相关材料以“超链接”方式提供下载。 

  申报材料应填写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纸质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含封面和目录): 

  1.福建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在线监测1+N系统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1); 

  2.信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3.企业接入端系统建设方案、合同; 

  4.项目投资费用清单、相关商业合同;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数据传输真实性、长久性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7.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四、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无任何隐瞒、虚报、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处理。 

  本《申报指南》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

1+N指南 - 附件1.doc

1+N指南 - 附件2.doc

1+N指南 - 附件3.doc


原文链接:福建省2021年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1+N系统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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