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首台套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申报 2021-06-08 16:49:55

各县(市、区)工信(工信科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改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闽财企指〔2021〕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培优扶强工业龙头企业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21〕12号)和《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闽经信装备〔2017〕9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1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2017年-2020年间,企业产品通过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认定;

3.已获得过省级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补助的产品,不得再次申报。

二、补助标准

1.对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不含税)60%给予补助,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30%(不含税)给予补助。

2.对属于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属于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属于国(省)内首台(套)的智能制造装备的,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3.同一企业申报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切块资金不同项目补助,且均符合补助条件的,将采取“不重复,就高补助”方式补助。

三、申报材料

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补助申请表(附件1);

2.企业产品通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认定的佐证材料;

3.产品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复印件,销售产品在购买企业生产现场的照片和运行视频(视频刻录在光盘即可);

4.企(事)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工商信息登记表(非企业单位可不提供);

6.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2)。

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一份,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应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书面申报: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形成完整申报材料,并报送至属地县级工信部门。各县(市、区)应对辖区内企业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核实,并在申报单位书面材料中资金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汇总申报材料后于6月28日前统一行文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2.网上申报:申报单位从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网站(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aspx)页面进行注册、填报、提交,提交单位选择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此截止时间指县级工信部门转报到市级部门的时间,各企业系统报送应在6月24日前提交,申报截止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各县(市、区)工信部门须通过“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五、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如实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申报材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严格遵守《泉州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工信等部门监督检查。项目申报及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可取消申报单位项目申请资格,追回财政补助资金,并视情况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的各项资金申请。

2.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泉委办发〔2017〕7号)、《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涉企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泉财企〔2018〕545号)和《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防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通知》(泉财行〔2018〕950号)等精神,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企业和个人涉黑涉恶的,不予推荐。所有项目的申报单位需提供工商信息登记表(非企业单位除外,但需列具体名单)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各县(市、区)须严格把关,将项目申报的企业和个人名单等相关信息交由同级公安机关扫黑办进行背景审核,审核结果在2021年7月9日前报送市工信局,严防财政资金流入失信、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

3.申报项目需要专项审计的,将统一招投标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具体审计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装备与电子工业科 陈默涵 电话:22385189

市财政局企业科      林明忠 电话:28066572

 

附件: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补助申请表

    2.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21年5月31日

附 件 下 载:

附件1、2.doc

原文链接: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首台套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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