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区市财政局、科技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21〕28号)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规〔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治疗新冠病毒感染后急性呼吸道窘迫综合征的Ⅰ类新药斯诺普利的研发”等6项科技项目列入2022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计划。现将年度科学技术经费下达你们,具体项目经费及科目详见附件。
请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计〔2019〕9号)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规〔2022〕8号)等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加强监督和管理。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 本次安排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按地市汇总)
2. 2022年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项目计划与经费表(市级)
3. 2022年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科教联合支持)专题项目计划与经费表(市级)
4.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本次安排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按地市汇总).xlsx
附件2:2022年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计划与经费表-市级.xlsx
附件3:2022年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科教联合支持)项目计划与经费表-市级.xlsx
附件4: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1).xlsx
政策原文: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经费(市级) 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