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08-18 12:39:00
各设区市工信局、住建局、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交建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
根据《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省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了考核评价。经审核,因存在未报送材料、评价不合格、企业重组已注销等情况,决定取消福州嘉达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等51家工业和信息化省企业技术中心,以及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施工省企业技术中心资格,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生效,现予公布。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福州海关 厦门海关
2023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下载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八部门关于公布取消部分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pdf
政策原文: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八部门关于公布取消部分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