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08-31 16:24:00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税务局、证监局、金融监管局、供销合作社,人民银行省内各市分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经发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
根据《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闽农综〔2019〕115号)规定,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会同10家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了2023年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经各市、县(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遴选推荐、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省联席会议审议、公示,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增补认定福建丰大集团有限公司等324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分行(原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代章)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
2023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政策原文: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11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增补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