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10-29 10:43:27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12号),经企业申报、各设区市工信部门组织审核、实地抽查并公示,确定2023年第十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118家,现予以公布。
一、各地工信部门要加强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指导,组织企业积极运用“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上的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测算工具,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做好对标提升。进一步强化辅导培训,提供高质量、便捷化的申报咨询服务,引导企业针对短板弱项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尽快达到更高层级的梯度培育申报标准,促进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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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第十批福建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汇总表.xlsx
政策原文: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十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