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11-21 00:00:00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信息〔2023〕74号)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11号,以下简称《九条措施》),经各地工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实、网上公示等,确定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89个,其中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第五批)7个、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第三批)80家、示范平台持续赋能数字化转型(第一批)2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奖励政策
二、加强跟踪服务
要认真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大政策配套支持和宣传推广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持续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孙哲 0591-87430181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的通知(1).pdf
政策原文: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