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4-11-05 15:35:00
各设区市工信局、住建局、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交建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
根据企业申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经审核,确定福建中科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中心、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企业技术中心为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详见附件1)。因企业重组、经营变更等原因,同意福建省榕圣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6家企业技术中心更名,取消福建省中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15家企业技术中心资格(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各地工信、住建等部门要抓好辖区内省企业技术中心跟踪服务工作,引导企业专注主业、培育品牌、提升质量,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附件:1.新认定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2.更名及取消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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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八部门关于公布福建中科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和部分更名、取消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