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2025-03-31 16:00:00

各相关设区市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原函〔2025〕87号)要求,现就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适用于在我省依法生产经营的钢铁企业,包括2013—2022年已公告的《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内的企业。企业自愿申请,依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申请“规范企业”或“引领型规范企业”,如实填报《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申请“规范企业”的钢铁企业,无需提交引领指标符合性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引领型规范企业”的钢铁企业,需同时提交基础指标和引领指标符合性相关证明材料。

  二、组织实施

  各地工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和推荐,严格按照《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版)》要求,认真开展核实,对申报企业逐一提出初审意见并填写《钢铁行业规范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连同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以及电子版材料(word版,刻录光盘)于5月30日前寄送至我厅新材料工业处。

  联 系 人:周云剑

  联系电话:0591-83811380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福建经贸大厦

  附件:钢铁行业规范企业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附件:钢铁行业规范企业推荐汇总表.doc


政策原文: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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