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奖励补助(市属单位)的通知

通知公告 2020-10-14 09:39:58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科技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8〕19号)精神,对颁布实施之日起(2018年9月20日)经省科技厅评估命名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经研究决定,现将符合条件的第五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奖励经费下达你们,具体详见附件1。

专项奖励资金采用后补助方式,由获奖单位用于后续研发活动,并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请加强监督和管理,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0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评估命名奖励清单(市属单位)

2.2020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评估命名奖励经费汇总表(按项目所在区县汇总)

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9月2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0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评估命名奖励清单(市属单位).doc

附件2:2020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评估命名奖励经费汇总表(按项目所在区县汇总).doc

附件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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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办单位:泉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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