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0-11-13 10:01:28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县(市、区)科技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19]42号)精神,支持科技服务机构、高校院所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培训、辅导等服务,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将组建泉州市高企培育辅导导师团队,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高企辅导专家,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高企培育辅导技术和财务专家
面向各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等单位征集高企培育辅导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完善我市高企专家库,并协助开展高企培育辅导技术和财务方面诊断工作。未列入省级专家库的专家,需先登录福建省科技厅官方网站(http://kjt.fujian.gov.cn),在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如实填写提交完整的专家信息,完成专家注册入库。
(二)高企培育辅导专家(讲师)
面向各县(市、区)科技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科技服务辅导机构等单位征集高企培育辅导专家(讲师),由各单位推荐熟悉高企认定工作、科技政策、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二、专家应具备条件
(一)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属于国家、省级、市级科技部门专家库专家,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相关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
(二)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高企财务辅导工作3年以上。
(三)高企培育辅导专家(讲师)应具有从事科技管理工作3年以上或开展高企培育实战工作经验3年以上,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省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扶持政策等相关工作要求,具备一定的讲师基础和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公益心强。
三、高企辅导专家聘期
辅导专家自聘任公示起,聘期一年,每年动态考核,符合条件的自动续聘,聘任期间专家咨询费按有关规定按次支付。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入库高企培育辅导技术专家、财务专家和辅导专家(讲师)应分别填写专家备案表(附件1、2,可同时填报),由所在单位核实推荐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二)请申请入库专家于11月30日(第一批)、12月31日(第二批)下午下班前将专家备案表和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报送至泉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五、联系方式
泉州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张燕芹 联系电话:22579329
泉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陈小琴 联系电话:28129508
联系人:肖继强 联系电话:18039772816
传真:0595-22490101
邮箱:379839763@qq.com
邮寄地址:泉州市开发区德泰路71号5楼508室
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专家备案表
2.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专家(讲师)备案表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下载:
·泉州市科技局关于征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专家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