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1-06-08 17:14:25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解决部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问题,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属于工信部正式公布的第一、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信部企业函〔2019〕153号、工信部企业函〔2020〕335号),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可提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申请。
二、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请。企业向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佐证材料(见附件2)。
(二)核实和报送。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核实企业满足简单更名条件和要求后,汇总填写《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申请核实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佐证材料报送我厅。我厅按照程序组织核实后,汇总上报工信部中小企业局。
(三)公示和通告。对通过核准简单更名的企业统一在工信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与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一并公布,有效期不变。今后有效期内已公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应于更名后三个月内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程序向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区市级工信部门核实汇总后报送我厅。我厅按照程序组织核实后,汇总上报工信部中小企业局。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设区市工信部门于6月11日前将企业更名申请材料报送我厅,电子版发至zxqyc@gxt.fujian.gov.cn,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林文锦 0591-87833147(兼传真)
附件: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
2.佐证材料(供参考)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申请核实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4日
相关附件:
附件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申请核实汇总表.doc
原文链接: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