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1-06-01 00:00:00
各县(市、区)工信(工信科技、工信商务)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经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专项计划和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进一步推动企业家培训工作有效开展、深化提升,坚持社会化和公益性,提升企业家转型升级的意识和能力,培养一大批领跑实体产业转型升级、改革突围的优秀企业家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决定依托泉州电视大学“泉州市终身教育大数据平台”面向我市中小企业开展企业管理“网络商学院”培训工作,免费提供为期一年的企业管理网络在线培训课程,扶持企业组织开展人才培训。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办: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泉州分校
协办:泉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学员企业数量及培训组织形式
按照“自愿申报、择优录取”的方式,从申报企业中选取200家企业作为2021年度泉州市企业管理“网络商学院”网络培训学员企业,免费授予学员企业一个网络平台使用账号,学员企业可依托“泉州市终身教育大数据平台”(网址:http://zjpx.qzrtvu.com)自主组织开展培训,使用期限为一年。
三、企业学员申报条件
拟申报泉州市企业管理“网络商学院”网络培训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属泉州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泉州市明星梯队企业优先);
(二)有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的部门及从业人员;
(三)重视培训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培训管理制度;
(四)有保证开展网络培训的场地、设施和设备;
(五)认同并遵守“网络商学院”网络培训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请。申请企业须向泉州电视大学报送《“泉州市企业管理网络商学院网络培训”企业学员申请表》(发送到邮箱:1415770149@qq.com)。
(二)审核。由泉州电视大学对照申请企业的条件进行审核,并适时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汇总报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三)确定。经审核合格,按照申报条件及申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企业学员名单,并予公布。
五、学员企业管理要求
为保证企业学员能充分利用“泉州市终身教育大数据平台”组织开展企业管理培训,提高平台的使用效率,企业学员需遵守以下规定:
(一)实行项目负责制。学员企业须指定专人(可兼职)负责“泉州市企业管理网络商学院”网络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业务管理,并上报主办单位。
(二)制订培训计划。学员企业须在网络平台开通后半个月内,结合企业人才开发与培训的需要,充分利用网络培训资源合理制订培训计划,要求每季度制定一次培训计划,并按季度把《培训计划》上报主办单位。
(三)统一制作会标。学员企业培训场所会标统一以“泉州企业管理网络商学院网络培训·XXX(学员企业简称)培训班”内容制作,以便宣传塑造企业形象。
(四)建立培训档案。学员企业应把培训记录、学员签到表、培训现场摄影图片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备考核检查。学员企业在一年学期内至少应向主办单位提交10期集中培训的现场纪录及摄影图片。
(五)实行自动放弃制度。学员企业取得平台使用账号后两个月内未组织开展培训的,或不按规范要求组织开展培训的,主办单位有权根据网络平台后台管理记录情况,取消学员企业资格,收回平台使用账号,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项
(一)本活动为公益培训,费用由财政资金承担,不收取培训费用。
(二)报名截至8月31日,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积极发动辖区内的企业报名。
七、联系方式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泉州分校:林秋燕18259509639
邮 箱:1415770149@qq.com
泉州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洪家鸿 15985978723
泉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王月青 18959890977
附件:“泉州市企业管理网络商学院网络培训”企业学员申请表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7日
附件下载:企业学员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