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1-08-30 11:13:51
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节能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经信环资〔2018〕15 号)、《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的通知》(泉工信能源〔2021〕85号)和《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经信系统惠企政策项目网上公开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经信办〔2014〕650号)要求,现将2021年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资金拟补助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9月2日,公示期为7天。
如有异议请于9月2日前反馈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市工信局能源科:22382435
市财政局企业科:28066960
附件:2021年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拟补助项目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21年8月27日
原文链接:关于2021年省级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