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2-01-12 16:15:32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福州市商务局、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有关省属集团(控股)公司: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培优扶强工业龙头企业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21〕12号),现将第三批福建省工业现有龙头企业名单(4家)和福建省工业龙头培育企业名单(74家)予以公布。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将工业龙头企业作为日常管理服务重点,动态跟踪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做好政策宣贯服务,推动龙头企业持续发展壮大。我厅将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对福建省工业龙头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政策原文: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福建省工业龙头企业名单(第三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