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2-02-14 09:31:32
各有关单位:
《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工作方案》(泉科综〔2018〕15号)已过有效期,经研究,决定对该工作方案及其各年度申报通知予以废止,废止文件详见附件。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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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废止文件目录
文号 | 标题 |
泉科综〔2018〕15号 | 泉州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
泉科综〔2018〕16号 | 泉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
泉科综〔2019〕8号 | 泉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遴选工作和2019年度十佳高成长性科技企业预选工作的通知 |
泉科综〔2020〕14号 | 泉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
泉科综〔2017〕39号 | 泉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泉州市瞪羚计划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
政策原文: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工作方案》等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