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科技计划项目2022年度经费(市级)的通知

通知公告 2022-03-30 04:28:26

有关设区市财政局、科技局:

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基于机器视觉的AI测量技术研发”等39项科技计划项目2022年度经费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经费和列支科目详见附件。
  请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等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加强监督和管理。项目单位在收到资金文件30日内,根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填列绩效目标申报表,报送至项目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备案。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 本次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汇总表(按设区市分组汇总)
  2. 本次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汇总表(按项目主管部门分组汇总)
  3.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2022年度经费表(市级重大专项)
  4.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2022年度经费表(市级常规项目)
  5.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本次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汇总表(按设区市分组汇总).xlsx

附件2:本次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汇总表(按项目主管部门分组汇总).xlsx

附件3:2022年福建省科技项目计划与经费表(结转市级重大专项).xlsx

附件4:2022年福建省科技项目计划与经费表(结转市级常规项目).xlsx

附件5: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闽财教指【2022】8号正文.doc


政策原文: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科技计划项目2022年度经费(市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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