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2019-08-27 10:03:51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19-2020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9〕106号)精神,为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将联合厦门大学开展2019-2020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以下简称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面向我省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在区域或行业中处于龙头骨干地位的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以及发展潜力大的初创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经组织选拔、推荐学员,报工信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开展领军人才培训。

  (二)培训人数:计划推荐选拔并培训学员50名(其中:来自制造业企业的学员不少于50%),招满为止。

  (三)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与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围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

  (四)教学安排:学制1年,每月集中2天面授(周六、周日),其中校内8次核心课程(约16天),领军巡回周4次课程(约8天)。

  (五)开学时间:2019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授课地点: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或移动课堂

  (七)研修费用:共计49800元/人(包括学费、教材费、教务费和其他资料费等),其中由工信部补贴10000元/人,福建省工信厅专项补贴8000元/人,学员自筹费用为31800元/人。食宿费、交通费等自理,学校可协助安排食宿。

  (八)培训成果:对按规定完成学业的参训学员,由工信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颁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结业证书,由厦门大学颁发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并纳入全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库。

  二、工作安排

  (一)学员选拔采取厦门大学自主选拔和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可根据本通知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厦门大学—福建班(2019-2020年度)招生简章》(附件1),组织符合培训对象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填报《领军人才学员入学申请表》(附件2),于9月10日前汇总报送我厅(中小企业处)和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DP中心)。

  (二)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要做好学员自主选拔推荐工作,并将全部报名学员名单报送我厅确认后,再报送工信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工信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最终审核确定的学员,由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按照工信部、我厅确定的培训计划组织培训。

  (三)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填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领军人才培训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附件3),于8月26日前报送我厅(中小企业处)。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联系人:张琳老师 13806032504

  邮 箱:zhanglin@xmu.edu.cn

  2.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薛朝 0591-87854721,18005911933

  传 真:0591-87833147

  邮 箱:zxqyc@gxt.fujian.gov.cn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厦门大学—福建班(2019-2020年度)招生简章

        2.领军人才学员入学申请表

        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部门领军人才培训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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