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服务资源使用须知 - 泉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一、申请流程和要求

1、成为平台入驻服务机构并遵守平台入驻机构相关管理制度(如及时报送服务信息,积极配合做好政府公益服务宣传等);

2、联系平台管理办公室,告知拟申请的日期和场地,确认是否可预约。如拟申请的日期和场地可预约,则需提交以下材料至平台:

(1)《平台服务资源使用申请表》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

(2)《泉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资源使用协议》纸质版1份(签字盖章)。

(3)活动方案电子档,应包含

①活动组织机构(指导、主办、承办、协办等)

②活动主题

③活动时间;

④活动地点;

⑤活动议程

⑥计划人数

⑦演讲嘉宾或授课讲师简介和课件

⑧注明是否收费(不收费,请注明本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收费,请附收费标准)。

(4)活动宣传材料电子档(报名通知、邀请函等前期宣传材料;现场宣传物料,如海报、横幅等)。

(5)如需布置会场,应提供活动现场布置计划方案。

二、活动举办要求

1、于活动举办前3天以上,到平台网站发布活动举办信息。

2、尽量引导学员线上报名,为保证场地利用效率和活动效果,报名人数需高于活动最低要求人数的20%,确保实际参加活动人数达到场地最低人数限制。

3、至少于活动举办前半天安排人员布置会场,配合平台工作人员做好LED屏幕、电脑、麦克风和音响等调试准备工作,以保证活动顺利举办。

4、在平台举办或与平台合作举办的活动,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活动宣传(如发布于网站、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QQ、百度贴吧、论坛/BBS等)涉及平台(或泉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相关内容的,须先经平台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5、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须提交活动通稿、现场照片、签到表等至平台邮箱。

三、注意事项

1、活动正式举办前未提交平台服务资源申请表和平台服务资源使用协议的,该申请视同无效,平台有权不提供场地和相关服务。

2、现场宣传材料内容需与此前提交审核的内容一致。凡未经事先告知或审核的,不予放置。

3、活动举办期间,须严格遵守协议相关规定,爱护平台公共服务设施,做好活动组织管理,不得违法传播不当消息。活动结束后需将场地设施设备恢复原状。

4、活动举办期间,平台内可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禁止停放机动车。如有自驾车辆,建议将车辆停放至开元盛世广场地下停车场。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107750

微信:qzsme01

QQ:2151098992

邮箱:qzsme22107750@163.com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北路363号

附件(☟点击下载):

1、《平台服务资源使用申请表》

2、《泉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资源使用协议》



主管单位: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办单位:泉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泉州市民营企业服务中心)
备案号:闽ICP备1900399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