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一季度工业经济“稳岗位、促生产、拓市场、开门红”系列措施(节选)
一、促生产1. 支持企业扩产增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规定、一季度工业用电用气量同比增长3%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关联企业合并计算),按一季度用电用气同比增量给予0.1元/千瓦时、0.2元/立方米的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企业不安排,已享受省、市级政策奖补的不再重复享受。2. 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稳生产稳运行,充分提升全县用电负荷,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商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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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2024-02-16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