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促生产1. 支持企业扩产增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规定、一季度工业用电用气量同比增长3%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关联企业合并计算),按一季度用电用气同比增量给予0.1元/千瓦时、0.2元/立方米的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企业不安排,已享受省、市级政策奖补的不再重复享受。2. 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稳生产稳运行,充分提升全县用电负荷,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商业用...
287 1 政策
2024-02-16 15:3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银行机构,各企业:《安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1+1+8”政策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安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1+1+8”政策措施为有效应对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全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在执行《泉州市全力抗疫助...
232 1 政策
2022-04-03 04:16